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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设机构
 

   根据市“三定”方案,结合渔业工作实际,经局党组研究确定,现将市渔业局内设机构职责明确如下:
   一、办公室
   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;负责局机关文电收发、政务信息、档案、机要、保密、信访、会务、车辆管理、督查和应急管理等工作;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局发文件审核把关工作;负责组织渔业重大问题的调研;负责局机关法制建设;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、规章草案;负责政策法规、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工作;监督渔业执法检查机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;负责对县区渔业主管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;负责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及执法证件核发工作;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工作;负责局办公区、宿舍区和公务用车的安全管理工作;负责“12345”市民服务热线的接收、协调、办理工作。
   二、人事科
   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、机构编制工作;组织、指导渔业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;组织专业技术人员、技术工人职务评审、竞聘及聘后管理工作;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,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;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、福利、津贴补贴等管理工作;负责人事代理工作、临时用工聘用管理工作、转业干部、退伍士兵的接受安置工作;负责人事调查、统计、报表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。
   三、机关党委
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,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,指导直属单位党组织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;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指导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;负责组织落实市里安排的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工作任务;负责纪检监察和计划生育工作;负责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工作。
   四、生产业务科
   拟订全市渔业养殖、增殖和苗种生产发展规划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;指导渔业捕捞生产,拟订渔业产业化和渔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;负责水产种质资源管理,指导水产原良种场建设,组织实施养殖证和渔业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;指导渔业生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工作;负责海洋(远洋)渔业开发与管理工作;负责招商引资工作;负责渔业外事工作,监督执行渔业有关国际公约、条约、协定;负责联系市水产学会。
   五、市场与质量监管科
拟订促进水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;指导水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和对外经贸工作;负责水产品市场和物流交易的信息统计、分析、发布;负责水产品出口创汇数据统计和分析;拟订水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,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;负责“三品一标”水产品管理的有关工作,指导水产品品牌培育和质检体系建设,组织开展水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工作;组织开展渔业节能减排工作;负责联系市水产品流通与加工协会。
   六、渔政科
   负责渔政监督管理、渔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;负责渔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,组织编制并实施渔业灾害应急预案;指导渔业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;监督管理渔业安全生产;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;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渔业环境保护规划;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,监督管理渔业保护区,负责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、生态损害赔(补)偿工作;组织渔业水域环境的调查、监测、监视与评价;组织渔业普法宣传。
   七、渔业船舶检验科(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临沂船检处)
   负责渔船、渔机、渔具、渔业船员的监督管理;依法实施渔船和船用产品检验;监督检查渔业船舶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;办理营业船舶注册登记、船员考试发证,检查渔业船舶船员的证书、证件;负责渔业船舶年审和统计上报等工作;负责渔船安全生产工作;完成山东渔业船舶检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   八、规划财务科
拟定渔业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,编制年度计划;负责渔业项目的立项、申报和项目管理工作;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,监督管理预算执行;负责局机关财务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;监督、管理渔业项目资金的使用;负责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,指导、监督直属单位财务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;负责渔业经济统计、核算工作;负责渔船燃油补贴发放管理工作。
   九、渔业技术推广站
  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渔业科技发展规划;指导全市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和队伍建设;组织实施渔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、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;负责新品种的引进、试验与示范推广;组织开展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和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;负责全市渔业技术培训工作;负责全市水生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、预报、防治和处置;负责水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强制性检疫;负责水产养殖中兽药使用的指导;负责水产原良种和苗种管理的相关技术工作;负责水产技术交流和公共信息咨询服务;负责渔业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;负责联系市渔业协会和市休闲垂钓协会。
   十、水产品质量检验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中心
   承担全市水产品、渔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和检测。

发布时间:2017-08-17 11:32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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